轉知新北市115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精進培訓」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薦派教職員參加,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6-08-31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5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參加資格:
(一)於108年度後列入新北市或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人員並具備「高階」資格者。
(二)具有案件調查或申復審議經驗者,並擔任報告撰寫主筆者。
(三)曾為校園性別事件之行為人,或涉及校園性別事件,經調查後認定成立者,將取消培訓或完訓資格。
三、錄取人數:120名,每校薦派至多2名,經資格初審通過後錄取。
四、研習資訊如下:
(一)時間:115年9月24日(星期四),共1天。
(二)地點:新北市立海山高級中學(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15號)圖書館5樓。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請薦派人員填妥報名表並完成核章後,掃描QR Code或至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gAzcGYusp9tGcWk57)報
名。錄取名單預定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前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各項公告/電子公告」。
六、注意事項:
(一)依114年12月18日本府性別平等委員會第7屆第8次會議決議暨「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第8點第1項規定,人才庫人員如有未每3年參加精進培訓或案例研討、5年內未參與案件調查或申復處理、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查證屬實,或有違反客觀、公正、專業原則及其他不適任情形者,將依規定辦理人才庫移除。
(二)本培訓須全程參與並依規定辦理簽到退(每堂課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席10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6小時培訓時數及精進培訓證書。未全程參與者依實核發研習時數,不得補課,且不核認精進培訓資格。
(三)錄取人員及工作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餐具;承辦學校不提供停車位,請學員善用大眾運輸工具。
(四)錄取後如不克參加,請於研習開始3日前通知本局承辦人員。其他事項請詳閱實施計畫及報名表。
七、本市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人才庫名冊,請至本府教育局網站「學校服務/性別平等」查詢。
一、依據本市115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參加資格:
(一)於108年度後列入新北市或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人員並具備「高階」資格者。
(二)具有案件調查或申復審議經驗者,並擔任報告撰寫主筆者。
(三)曾為校園性別事件之行為人,或涉及校園性別事件,經調查後認定成立者,將取消培訓或完訓資格。
三、錄取人數:120名,每校薦派至多2名,經資格初審通過後錄取。
四、研習資訊如下:
(一)時間:115年9月24日(星期四),共1天。
(二)地點:新北市立海山高級中學(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15號)圖書館5樓。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請薦派人員填妥報名表並完成核章後,掃描QR Code或至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gAzcGYusp9tGcWk57)報
名。錄取名單預定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前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各項公告/電子公告」。
六、注意事項:
(一)依114年12月18日本府性別平等委員會第7屆第8次會議決議暨「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第8點第1項規定,人才庫人員如有未每3年參加精進培訓或案例研討、5年內未參與案件調查或申復處理、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查證屬實,或有違反客觀、公正、專業原則及其他不適任情形者,將依規定辦理人才庫移除。
(二)本培訓須全程參與並依規定辦理簽到退(每堂課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席10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6小時培訓時數及精進培訓證書。未全程參與者依實核發研習時數,不得補課,且不核認精進培訓資格。
(三)錄取人員及工作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餐具;承辦學校不提供停車位,請學員善用大眾運輸工具。
(四)錄取後如不克參加,請於研習開始3日前通知本局承辦人員。其他事項請詳閱實施計畫及報名表。
七、本市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人才庫名冊,請至本府教育局網站「學校服務/性別平等」查詢。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