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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三重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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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國小載具和充電車借用及保管辦法

作者 : Administrator 發佈日期 : 2021-08-25
三重國小載具和充電車借用及保管辦法
充電車借用
1. 於開學備課日,請有興趣擔任充電車保管人先行向教務處申請為充電車保管人。
2. 想借用平板同仁,請借用人當天到保管人教室簽領借用並登記使用教學科目與教學內容。
3. 當節使用完畢請立刻歸還,平板請按照平板的編號放置,以利他人借用。
4. 歸還時,請保管人務必清點平板數量及檢查平板狀況。
注意事項:
1. 使用平板前,請讓學生先行用酒精消毒雙手。
2. 使用平板前,請務必指導學生如何正確使用並愛護平板,莫摔莫撞,使用時盡量不要靠近桌邊放置,盡量放在桌面的正中央處。
3. 拿取平板移動時,請先將保護殼蓋好再拿取。
4. 根據發文字號:新北教研資字第1111533763號規定,借用老師應配合事項,提醒學生如因使用不當需擔負損害賠償責任,並應遵守資安相關規範。遇有毀損的狀況,請務必先行通知教務處,處理相關賠償問題。

載具教師借用
1. 請至教務處登記,暑假期間務必歸還,以便教務處進行盤點。
2. 歸還時,請登出所用帳戶,以利他人再借用。
3. 根據發文字號:新北教研資字第1111533763號規定,借用者如因使用不當,需擔負損害賠償責任,並應遵守資安相關規範。

載具學生借用
1. 停課期間學生借用平板,請教師協助學生借用,請學生填寫借用單,填寫完畢繳交教務處; 停課完畢請導師協助學生歸還平板。
2. 歸還時,請登出所用帳戶,以利他人再借用。
3. 根據發文字號:新北教研資字第1111533763號規定,借用者如因使用不當需擔負 損害賠償責任,並應遵守資安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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